1.包装货物后的桶采用双面平托盘堆放,托盘尺寸不大于1.3米;每个托盘上多堆放1层,堆放桶的个数由托盘大小而定,桶的边缘不得超过托盘边缘;托盘上的桶应对称堆放,使整个托盘与其上桶位于托盘中间位置。
2.堆放在托盘上的桶用缠绕膜打包固定,打包时应避免桶与桶之间相互挤压变形,变形量≤百分之5;打包后托盘的堆放层数应不多于2层,堆高时上下层应对准,使上层的重量均匀地施加于下层;堆放处地面应平整,并处于水平位置。
3.桶应遮篷储存,避免曝晒,贮存温度在40℃以下,-18℃以上。
4.桶的贮存保质期为自生产之日起2年。
包装危险货物长途运输时:
1.堆放应采用托盘, 托盘的尺寸应不大于1.3米,桶的边缘不得超过托盘边缘。
2.应将容器装入集装箱或车辆中,堆叠时注意上下层对齐,防止堆放歪斜和不稳。该集装箱或车辆应具备至少同容器等高的刚性围壁和围栏,以防止桶倾倒。化学相容性的确认开口桶主要用于盛装固体产品,当需要盛装液体产品时使用时,应确认所灌装的液体与容器及密封件材质的化学相容性,如对相容性有疑问时,应进行试验,也欢迎垂询;对于自行灌装未经我方确认的内装液所造成的相容性问题我方不承担责任。